市长电话受理时间
周一至周五(节假日除外)
上午8:30--11:30
下午13:30--17:00
受理时间根据市级机关上班时间的变动作相应调整
市长电话受理范围
1.对全市经济、社会生活中事关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,而未能及时解决的;
2.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;
3.对国家机关包括赋予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、社会待业作风的意见;
4.对我市改革开放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接待群众来访由市信访局负责,“市长电话”不接待群众来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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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民服务精神,宣传弘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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